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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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SG政策下载

发布时间:2022-09-09

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行为守则

 

一、适用性

本准则适用于可提供或有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个人、组织和公司(供应商),而该等商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合同制造、赋形剂、贸易商品、包装、物流(配送和仓储)、设备、机器以及用品、营销和创意机构、印刷、市场调查、旅行相关服务、会议和活动服务、IT硬件、软件和相关支持服务、专业服务(咨询和派遣制员工)、车队、工厂、财务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普通和行政管理服务提供者、研发相关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担任中国生物制药及其成员公司和子公司分销商、招标代理、销售代理的临床研究服务、实验室和外包开发服务以及业务合作伙伴。

 

二、遵从适用法律、法规和供应商准则

供应商必须遵从适用于其运营的法律、规则、法规和行业和地方道德标准,以及本中国生物制药供应商行为准则。

 

三、商业惯例

供应商须道德营商,诚信行事。具体而言:

3.1反贿赂、回扣、非法付款和其他腐败做法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向政府官员或公务员、政党或个人行贿或提供任何有价值物品,以便获得不正当优势、赢取或保留业务、不正当地影响该人士或组织的行为或决定,或非法影响任何人士、客户、公司或公司代表的行动。供应商必须保留可反映实际交易和付款的准确和透明记录。供应商不得收受贿赂或参与其他非法商业或政府关系诱导活动。

3.2公平竞争和反垄断

供应商在开展业务时,须进行公平激烈竞争并遵从所有适用的反垄断法。供应商须采用公平的商业惯例,包括如实的宣传广告。

3.3利益冲突

如有任何已经察觉或实际存在的利益冲突,供应商必须向中国生物制药管理层进行披露。中国生物制药管理层必须审查任何明显或实际存在的冲突,而如果允许存在利益冲突,此决定必须记录下来。当个人利益或活动影响或看似影响了中国生物制药做出符合其最佳客观利益的能力时,即产生了利益冲突。如果中国生物制药员工或中国生物制药通过合同雇佣的专业人士可能在供应商业务中拥有任何类型的利益或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利益关联,则供应商应向中国生物制药做出披露。

3.4礼品与招待

无需为与中国生物制药开展业务的目的而提供礼品与招待。我们将会依据公平和客观的标准来选择供应商,且不会基于任何个人关系而存有任何喜好或偏好。我们不会向供应商或与我们开展业务之其他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非法或不正当利益,包括金钱、商品、款待、礼品或任何其他有价值物品。

 

四、动物福利

我们应仁慈地对待动物,最大程度地减少疼痛和压力。供应商应通过采用创新的分析方法,减少所用动物数目或改善程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痛苦,来寻找机会降低对动物测试的需求。只要替代方案具有科学有效性并可被监管机构所接受,即应采用替代方案。

 

五、数据隐私

供应商须按照适用数据保护法规定的方式运营,其中包括进行适于供应商代表中国生物制药收集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之个人信息敏感性的隐私和安全保护。供应商须拥有适当的组织架构和程序,进而确保保护个人信息免于意外、未经授权或非法损失、损毁、更改、披露、使用或访问。这包括应对技术和组织安全的政策和程序,以及对该等要求合规性的确认。供应商必须遵从管限跨境数据传输的法律。

 

六、人权、劳工和雇佣惯例、健康与安全

供应商须承诺支持员工和中国生物制药利益相关者(包括其患者)的人权,给予他们尊严与尊重。在向中国生物制药提供服务或制成品和其他产品的过程中,供应商必须遵从管限人权事宜的法律,包括管限人口贩卖和奴役的法律和法规。

6.1就业自由

供应商不得使用强迫劳工、债役劳工或契约劳工或非自愿的狱中劳工。

6.2童工和青少年工

供应商不得使用童工。供应商不得雇佣未满18岁的青少年工来从事危险工作或夜班工作,而且只有当青少年工的年龄超过国家法定就业年龄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时,才允许雇佣该等未满18岁的青少年工。

6.3不歧视草案

供应商必须遵从所有适用的雇佣法律和法规,并且须提供一个没有骚扰和歧视的工作场所。供应商不得基于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种族、残疾、宗教、政治附属关系、工会成员资格、婚姻状况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原因对个人进行歧视。

6.4公平对待

供应商须提供一个没有严酷和不仁慈对待(包括对员工进行任何性骚扰、性侵犯、体罚、精神或肉体强迫或口头侮辱)、没有任何威胁行为的工作场所。

6.5工资、福利和工时

供应商须依据适用的工资法向员工支付酬劳,其中包括最低工资、加班时数和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供应商须向员工传达其按时获得当地法律和供应商政策规定之报酬的依据,包括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率。任何工资扣减都应该合理,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并且能够被员工清楚了解。供应商应提供适当的休息期间、充足的休息日或休息时间并遵从与最大工作时数有关的适用法律和协议。

6.6健康与安全

供应商须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亦需保证任何供应商提供的生活场所的健康与安全。供应商必须遵从所有适用的健康与安全法律和法规。

6.7员工保护

供应商需保护员工在工作场所和任何公司提供的住房中,免于过度接触化学、生物、物理危险以及对体力要求高的任务和工作环境(如,极热或极冷)。

6.8流程安全

供应商须拥有适当的计划,以避免或缓解化学品或其他物质的灾难性释放,包括避免火灾和爆炸的特定计划。

6.9应急准备和响应

供应商须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和任何公司提供的住房中的紧急状况,并须努力通过实施应急计划和响应程序来最大程度地降低其潜在的影响。

6.10危险信息草案

供应商须获提供与危险物质(包括药类化合物和药品中间体材料)有关的安全信息,以便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并保护其免于发生潜在危险。该等安全信息须以供应商工作场所中常用的语言载于书面文件中,如安全数据表(SDS)。供应商须确保与价值链(如适当)中其他业务合作伙伴(包括中国生物制药及其物流和分销商合作伙伴)进行适当沟通,从而确保进行适当披露和管理危险。

6.11工作场所设施安全、卫生

供应商工作场所设施(包括卫生间、食堂和提供的任何员工住处)须安全、干净和卫生,并可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应为员工提供可供饮用的水。

 

七、环境

供应商须以一种对环境负责和有效的方式运营,以便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我们鼓励供应商保护自然资源,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危险材料并且与利益相关者(如,其员工和社区)共同参与宣传再利用和回收利用计划的活动。

7.1环境权限

供应商须遵从所有适用的环境法规。供应商须获得所有必需的环境准许、许可、信息注册和限制,并遵从其运营和报告要求。

7.2废物和排放

供应商须拥有适当的系统,以确保安全处理、移动、储存、回收利用、再利用或管理废物、气体排放和废水排出。任何对人类或环境健康具有潜在不利影响的废物、废水或排放物,在排放至环境中之前均须进行适当地管理、控制和处理。

7.3溢出与释放

供应商须拥有适当的系统,以避免和减少环境中的意外溢出和释放。

7.4环境效率

供应商须采取措施,以保护能源,减少有用水压力或水源缺乏地区的耗水量,并力求定期测量和报告其运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八、管理系统

供应商须采用管理系统来促进持续改善,并满足本供应商准则的期望。管理系统要素包括:

8.1承诺和问责

供应商须通过分配适当的资源来证明其对本文件所述理念所做出的承诺。

8.2风险管理

供应商须制定机制,来判断和管理本供应商准则所应对的多个领域的风险。

8.3准确的记录和文件草案

供应商须保留必要的准确记录和文件,以证明其满足该等期望并遵从适用法规。供应商必须将记录提供予中国生物制药或其指定审计员,以便应要求进行检查,进而确认符合该等标准。记录必须清晰易读、透明且可反映实际的交易和付款。供应商不得隐藏、未能记录或虚假记录条目。

8.4培训和资格能力

供应商须拥有一项培训计划,以便让管理层和员工获得适当水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来应对该等期望。

8.5持续改善

我们期望供应商设定绩效目标、执行实施计划和针对内部或外部评估、检查和管理层审核识别出的缺陷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从而在本准则的多项要素方面进行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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